時間: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地點: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目擊者:本報記者章寧旦 本報通訊員籍新生
  廣東省惠州市在雷霆掃毒專項行動中破獲的惠東林某等20人特大制販毒品案,今天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據悉,此案涉嫌制販毒品氯胺酮(俗稱“K粉”)約1030餘千克、槍支兩支及子彈11發。
  《法制日報》記者從惠州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今天開審的林某等20人特大制販毒品案,代號為“902”專案。在此案20名被告人中,與林某同樣來自惠東縣的有13人,案發時年齡最小的被告人僅17歲。
  據介紹,作為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林某,是長期控制惠州市惠東山區片制販毒團夥的“大毒梟”。1980年9月出生的林某,曾因犯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10年12月刑滿釋放。
  據惠州市檢察院指控,2013年下半年,林某、劉某、黎某等被告人經商量,決定共同出資製造毒品氯胺酮,並由林某負責購買毒品原料。之後,林某等通過被告人邱某找到被告人江某,江某在明知林某等人準備制毒的情況下,分3次將其位於江西省鷹潭市泗瀝鎮一養牛場的廢舊房屋提供給林某等人作為制毒窩點,併在制毒期間為制毒人員提供飯菜。
  在制毒過程中,林某等人糾集被告人朱某、古某、李某、葉某、周某等,按照分工,有的負責搬運制毒原料,有的負責清洗原料,有的負責具體製造,有的負責“望風”。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2013年7月7日至14日、7月25日至31日、8月29日至9月2日,林某等人3次共製造約900千克氯胺酮。案發後,警方查獲約154千克氯胺酮,查獲相關制毒工具、制毒原料等一批。
  檢察機關還指控:2013年8月23日至26日,被告人邱某糾集被告人王某、王某豪、徐某等到江西省鷹潭市江某的養牛場,利用林某等人制毒後留下的液體再次進行制毒,共制出約6千克氯胺酮。
  另據指控,被告人彭某等人兩次在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棉洋鎮一水庫制毒:2013年9月中旬,彭某糾集被告人劉某、劉某達、盧某、雄某、楊某等,在該制毒窩點兩次共製造約120千克毒品氯胺酮。案件偵破後,警方共查獲約25千克毒品氯胺酮。在2013年八九月份,被告人彭某、楊某等還先後4次到惠東縣大嶺鎮販賣毒品氯胺酮;2013年8月,被告人彭某讓被告人鐘某幫忙保管約10千克毒品氯胺酮。隨後,鐘某將毒品藏匿在其位於惠東縣平山的家中。一周後,彭某安排他人將毒品拿走,並將約100克毒品作為報酬送給鐘某。
  此外,該團夥成員黎某、彭某、楊某還被控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告人黎某於2013年非法獲得一把手槍及3發子彈,並藏在惠陽區鎮隆鎮一房間內,後被查獲。經鑒定,這把手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的自製手槍,3枚彈形物品均是國產“六四式”、7.62mm手槍子彈;被告人彭某於2013年8月左右非法獲取一把獵槍及8發子彈。同年10月,被告人楊某根據彭某的安排,將槍支和彈葯藏在楊位於惠東縣稔山鎮的家中,後被查獲。經鑒定,獵槍是以火藥為動力的唧筒式獵槍,8枚彈形物品均是國產“12”號獵槍彈。
  惠州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林某等16人製造毒品,數量大,應當以製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黎某製造毒品,數量大,且非法持有槍支,應當以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彭某、楊某違法販賣、製造毒品,數量大,非法持有槍支,應當以販賣、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鐘某非法持有毒品,數量大,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惠州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林某在刑滿釋放後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被告人鐘某曾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刑罰,現又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系毒品再犯。
  此案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販毒團夥三個月制售“K粉”1030千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reqlsisbwwl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