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駱倩雯)為了稻香村商標,蘇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打上法庭。因不滿商評委裁定,蘇州稻香村將商評委和第三人北京稻香村訴至法院。該案昨天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蘇州稻香村公司申請“稻香村及圖”為商標時,北京稻香村提出異議,並獲得商評委的支持。商評委認為,“蘇稻”的申請是對“京稻”商標的複製,是對“京稻”這一知名商標的刻意模仿,很容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商評委指出,北京稻香村是商務部認定的“中華老字號”,蘇州稻香村使用的商標與北京稻香村商標的文字極為近似,其用意是為了侵占北京稻香村市場份額。商評委裁定其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應依法制止。目前,北京稻香村使用的商標是“三禾稻香村”商標,蘇州稻香村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一個摺扇形,上面寫著“稻香村”三個字。
  昨天的庭審中,“蘇稻”和“京稻”都說自己是正宗,應該擁有“稻香村”商標。“蘇稻”訴稱, “稻香村”創立於蘇州,最早創始於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併在清朝就已經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史料記載,乾隆皇帝下江南於蘇州品食稻香村糕點後,贊嘆為“食中雋品,美味不可多得”並當即御題“稻香村”匾額。到清光緒年間,稻香村傳到北京、保定等地。1983年,保定稻香村註冊“稻香村”月餅商標後,使用“稻香村”三個字生產銷售月餅。2004年,保定稻香村入股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商標所有權隨之轉移至蘇州稻香村。
  “京稻”表示,北京稻香村始建於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是京城生產經營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因其做工考究,口感新鮮和經營獨具特色而享譽京城。自1983年以來,北京稻香村便一直將胡厥文同志所題的“稻香村”作為老字號及商標字樣長期大量宣傳使用。北京稻香村生產的16大類600多種單品(包括糕點、月餅、餅干等)的內外包裝上也均使用“稻香村”商標。自1996年起,北京稻香村先後在第29、30、35等17個商品及服務類別上將該字樣“稻香村”申請註冊商標。“京稻”認為,自己對“稻香村”依法享有包括著作權、在先商號權、在先商標權等多項在先權利。
  該案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京蘇企業爭奪“稻香村”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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